一.前言:
本基金會為推廣急救技能、提升救護品質,依照基金會章程第三條:辦理、推廣緊急救護、急救教育等訓練課程、研討會等活動及發展多元訓練模式;並遵循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之規定,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成為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團體(衛部醫字第11091667141號函文許可),秉持「健全緊急醫療救護體系、提昇緊急醫療救護品質、確保緊急傷病患之生命及健康」的精神,開辦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及繼續教育課程
二. 報名費用:
初級救護技術員繼續教育(非創傷、創傷、大傷)課程,每人新臺幣壹仟貳佰元 ($1,200) 整
三.課程內容及課表:
請詳閱財團法人旺英衛教基金會EMT-1訓練簡章
四.注意事項:
1. 本基金會依據學員簽到的時數,將學員實際接受繼續教育之時數上傳衛生福利部救護技術員管理系統,請假時數學員不得申請退費。
2.報名完成後會收到繳費連結郵件,請依照連結內的繳費方式繳費,繳費完成後1-3個工作日,基金會才能確認款項是否入帳。基金會確認收到款項後,將於開課前7日發出開課通知郵件,繳費證明請保留至上課當日為止(繳費完成不會有任何通知)
3.如申請退費原因係本基金會課程變更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以致學員無法配合,本基金會將全額退費。不可抗力之因素係指天然災害或傷病住院(須提供診斷證明書)等情事。
2. 如申請退費原因為「個人或工作因素」,退費標準如下:
退費申請日
退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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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開課日
大於 3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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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開課日
15 天至 29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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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開課日
8 至 14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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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開課日
小於 7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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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創傷課程
創傷課程、大傷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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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手續費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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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課程費
用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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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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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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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A 課程、FR 課程
3D 課程、WA 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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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手續費
100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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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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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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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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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不予退費仍可提出延梯申請,但若選擇不同課程產生之差額則不予退費。
※個人或工作因素之延梯申請應於開課7天前提出,逾期則無法受理延梯及退款。
※為確保學員受訓之安全,至本基金會受訓,請學員配合以下事項※
1.量測體溫及配戴口罩上課。
2.如在訓練前,確認有發燒、呼吸道等症狀或有嗅覺、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請據實以告,基金會提供延梯。
3.如學員未據實告知者,除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外,如因此使本基金會聲譽受損,本基金會將循法律途徑進行求償。
4.因應疫情基金會內禁止飲食,僅提供於開放空間飲用茶、水,煩請配合。
*請務必閱讀下方『課程詳細內容』,如果同意,再點選『我要報名』* |